招标通知
1.本招标项目 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结构材料3万吨/年聚苯硫醚项目(一期1万吨/年)(项目名称)已由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经发备【201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铜陵市经济开发区西湖二路以北、长山大道以东、天柱山大道以西;
规模:一期1万吨/年;
招标范围: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毒可燃报警系统的设计和制造上有一定的经验和业绩(提供近三年与该系统相似的系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投标人必须具备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设备生产的相关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8月3日将投标相关资质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核,我公司会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保证通知到资格审核通过的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定于2018年8月11日至2018年8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转帐或现金均可),逾期不办理。
4.2 图纸资料费以实际复印费用收取,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投标费用200元;投标保证金1万元(在书面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另外支付2000元中标服务费。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5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0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项目部
邮 编:244000
联 系 人:吴悦晗、芮璋现
电 话:0562-2290915、18956245639
电子邮件:929331688@qq.com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杨家山支行
账 号: 1990001021001150189
7月28日